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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学务函〔2016〕34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为了减轻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纳学费学生的经济负担,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切实履行学校党政提出的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减免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减免基本条件

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表现。

3.生活艰苦朴素,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三、减免额度

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减免条件者,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学生得不到经济支持,视情况减免其当年全部或部分学费。

四、工作要求

1.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党、国家及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学院要予以重视,切实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将减免学费政策通知到每位同学。

2.学校提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缴纳学费,鼓励学生艰苦朴素,努力学习,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

3.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成绩单复印件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经过学校困难等级认定同学无需再次提供已经提交过材料。

4.学生事务中心对减免学费实行扁平化服务方式,申请减免学费同学须于11月1日下午五点前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①申请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纸质版,良乡校区交至行政楼学生服务大厅104资助窗口,中关村校区交至中心教学楼106;②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izhuban@bit.edu.cn。

 如有疑问请致电68914669/81384116,孙西艳 唐凌岩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2.《北京理工大学2016-2017学年学费减免申请电子表》

学生事务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十九日